2019年12月4日,人保财险临汾翼城支公司开出全省系统内首单供货履约保证保险,为投保人释放了供货协议中10%的质量保证金,实现了新业务领域的突破。 据悉,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买受方企业通常会要求供货方企业交纳保证金作为采购合同履约的履约方式,而履约保证金又占用企业授信或现金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带来较大资金负担。 供货履约保证保险可在供货方企业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交付货物的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协议约定标准,或者未按照采购协议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三包”服务等情形下,有效保障采购方利益。同时,也可减轻供货方企业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压力,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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